一步到位!宿迁市首批电动车带牌销售试点出炉
发布日期:2019-11-02 18:55:25|来源:东方头条|责任编辑:
宿迁网讯(记者 张又千) 今年4月12日,宿迁市发布通告,要求所有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2019年4月12日至10月14日期间内完成注册备案登记,并悬挂、粘贴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信息牌。10月15日起,未完成注册备案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就不得上路行驶了。于是近几个月来,宿迁市掀起一股股电动车“上牌”热潮。
10月31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了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前期市场调查,我市车管部门在全市电动车销售商中,优选出35家销售单位作为首批带牌销售试点,后期还将根据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推广。“也就是说,市民购买带牌销售的电动车,就不用再单独跑去车管所等部门上牌了,可以一步到位,省时省力。“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没有带牌销售的门店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该如何上牌?据该负责人介绍,对购买的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属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并免费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此外,在市区范围内,在没有带牌销售的门店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除了去车管所办理上牌,洋河交警中队,耿车交警中队、龙河交警中队、王官集交警中队、湖滨交警中队,也已经设为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提供上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