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寻衅滋事,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过堂受审
发布日期:2020-01-03 12:43:13|来源:东方头条|责任编辑:
2019年12月19日,由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悦悦等7人恶势力团伙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6月间,某设备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王磊纠集、雇佣多人,形成以王磊、史顺成、李悦悦为纠集者、梁跃龙、李宝旺、刘炳涛、项欢为成员的7人恶势力团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对某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滋扰、拦截、恐吓,以迫使该公司退出特定经营活动。
7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追究其7人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并运用多媒体技术同步进行证据展示。
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过程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7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