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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人民法院:母亲被列黑名单 女儿考学牵连受限
发布日期:2018-07-20 20:13:31|来源:|责任编辑:admin
        “法官,我想把借代某的钱还了,你们快一点把我从那个黑名单上撤下来吧,要不耽误我女儿出国考学。”被执行人刘某焦急地说。
        原告代某诉被告刘某、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某向代某借款20万元,吴某为其担保,法院经审理判令刘某限期还款,吴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二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代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刘某声称其只负责借款但并不是实际用款人,拒绝还款。执行人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代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为多年邻居,因刘某朋友吴某急需用钱,刘某以自己名义向代某借款20万后,将钱交给吴某使用。执行法官针对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向刘某耐心释法,讲明法院执行流程,执行以生效判决为执行依据,并明确告知其应有的法律权利与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限期申报名下财产。刘某态度蛮横,拒不申报,执行人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刘某本来不以为然,错误低估了“黑名单”的惩戒力度,依然强硬对抗,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遂着手对其财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然后这天,刘某突然慌慌忙忙来到法院,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态度较之前有了180度改变,这就发生了文中开头的一幕。原来刘某的女儿准备高中出国留学,前期准备事宜都已办好,最后一关申请学校要求父母出具诚信记录证明,否则不予录取。刘某这才慌了神儿,可不能因为这耽误自己闺女出国的大事,立即主动来到区法院交纳了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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