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 > 正文
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上桩桩案例令人揪心:法律武器 为妇女儿童“撑腰”
发布日期:2019-12-05 16:45:00|来源:北方网法制|责任编辑:

昨日,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天津市妇联举办了2019年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案例令人揪心。

面对家暴勇敢说“不”

据全国妇联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面对这样庞大的被迫害群体,如何保护好自己,又要避开哪些家庭暴力误区?

今年50多岁的孟新女士,因婚前对丈夫了解不深,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婚后经常因琐事争吵,令孟新崩溃的是丈夫接二连三的家暴行为。但是为了女儿,她选择了默默承受,直到女儿工作后,早已心灰意冷的孟新才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由于丈夫不同意且没有家暴证据,其诉求被驳回。此后,丈夫再一次对孟新实施家暴,这次孟新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法院支持了孟新的离婚诉求。

目前,我国家庭暴力状况不容忽视。市妇联权益保障部部长刘海燕说,面对家庭暴力要勇敢说“不”,尽量保存证据,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摆脱不幸的婚姻。

莫让姑息成罪恶“温床”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呈高发态势,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护能力不够,造成伤害案件频频发生。

12岁的女孩小婉因被母亲批评从家里跑出后,待天色已晚才发现迷路了,恰巧遇到刘某从出租车上下来,小婉向其借用手机,对方称手机没电,让小婉与他一同回家充电。之后,刘某将小婉骗到偏僻处对其进行猥亵,遭到反抗后,刘某对其进行恐吓,还咬伤小婉多个部位,后小婉趁其不备,逃到路边小吃店报警。刘某终被抓获。

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副总队长于彦杰谈到儿童性侵案件时指出,未成年人的家长与监护人,应及早向孩子灌输正确的防范保护意识,当罪恶之手伸来时,一定不能姑息养奸,公安机关也会在办案时讲究方法技巧,从受害人体验考虑,防止对其造成重复心理伤害。

用法律利器维护职场平等

现如今,越来越多出色的职业女性在职场发光发热,但这光鲜的背后也有很多辛酸,且还要面临人生中较为脆弱、亟须保护的阶段——怀孕生子。

林雪于2014年10月在某公司入职,并于2017年7月开始休产假。同年10月,公司办公地点由和平区搬到宁河区,林雪的上下班路程非常不便。产假休满的林雪向公司申请哺乳假,遭到拒绝,其间又因询问班车、哺乳时间等问题,被公司告知“不用来上班了”。2018年1月31日合同到期后,公司拒绝与林雪续签并不再支付工资。2018年4月,林雪将公司告上法庭,依据法律,被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确属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

市高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会君指出,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因担心孕、产妇家庭负担加重会对正常履职产生影响,因此对女职工存在偏见,甚至会找借口辞退处于孕、产期的女职工。这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相悖。王会君表示:“本案的审理,依法支持了女职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求,为随意解除与女职工劳动关系、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也为孕妈妈撑起了法律保护伞。”(文中涉案人员系化名)(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