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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梳理天津相关案例:罔顾法纪 必受严惩
发布日期:2020-03-04 14:01:36|来源:北方网法制|责任编辑: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重要的是需要全民守法的基础支撑,需要万众一心,并肩作战,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但是,个别人罔顾法纪,面对疫情防控部署和措施,无理取闹,妨碍公务。近日,市司法局、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简称“市普法办”)梳理了发生在本市的相关案例,并向广大市民和商家郑重提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疫情期间更应该自觉规束自己的行为,意气用事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一:堵塞小区门口

  扰乱公共秩序

在疫情防控期间,本市某小区工作人员在社区进口处防疫检查点对进入小区车辆核查确认,李某驾驶的车辆因无出入证被工作人员拦停。乘车人王某某不听从小区工作人员劝说,拔下车钥匙将车熄火后,离开现场,致使该车堵塞小区入口达一个多小时,造成恶劣影响。王某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市普法办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工作人员为了公众安全奋战在各行各业,只有社会各界的共同配合、大力支持,才能更早战胜疫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应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出行,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态势,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案例二:买卖野生动物

  破坏生态环境

2月3日,滨海新区公安局在集中开展清理清查中获取线索,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查获2条球蟒(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审理,赵某对通过微信购买2条球蟒进行饲养,后通过微信向他人出售的事实供认不讳。2月6日,公安河西分局抓获通过互联网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查获7只绿颊锥尾鹦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市普法办提示: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具有较高的生态、经济和科研价值。保护、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一定要保护野生动物,坚决遏制非法猎捕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切断病毒传播源头,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案例三:打击虚假宣传

  维护市场秩序

日前,南开区某大药房张贴的宣传海报中将普通药品“抗病毒丸”和“清热解毒胶囊”虚假宣传成“抗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感,预防和治疗良药抗病毒丸清热解毒胶囊”的特效药。本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落实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时对该药店进行了检查,经调查核实,该药店存在对其销售的药品作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本市市场监管委对该药房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市普法办提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特别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打击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减少群众不必要的恐慌,增强人民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竞争机制的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要严厉打击各种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市场公平正义。(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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