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ST凯迪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144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存在2015-2017年年度报告存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ST凯迪罚款60万元,对*ST凯迪实控人陈义龙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
《事先告知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初步完结,若无较大意外,证监会对*ST凯迪的正式处罚或即将下达。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旦证监会对*ST凯迪作出正式处罚,在2019年5月5日收盘时持有*ST凯迪,并在2019年5月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从披露的公告来看,*ST凯迪涉嫌违法的事实多达6项:*ST凯迪2017
年年度报告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ST凯迪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5。 88亿元资金往来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ST凯迪与关联方之间2.94亿元资金往来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ST凯迪未按规定披露约1.3亿元的关联交易;*ST凯迪未按规定披露8,121.92万元重大债务违约情况;*ST凯迪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会拟决定对*ST凯迪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陈义龙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拟决定对时任财务总监唐秀丽等其他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证监会还拟决定对陈义龙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唐秀丽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级市场方面,由于*ST凯迪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决定*ST凯迪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目前,部分投资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ST凯迪是否还能恢复上市,二是证监会或将下达的行政处罚对公司有何影响。记者从历史公告中看到,*ST凯迪表示将通过推进非主营业务低效资产的剥离,降低成本及费用等方式展开生产自救,以争取早日恢复上市。对于*ST凯迪的自救结果以及本次或遭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的后续进展,本栏目将持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