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本公司股份123,385,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7%),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13,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泰中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二)乾泰中晟持有本公司股份123,385,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7%。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乾泰中晟自身经营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起人股份及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3、减持数量:乾泰中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613,700股公司股票,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
5、减持价格区间:依市场和交易情况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06年7月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乾泰中晟承诺,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在交易所挂牌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乾泰中晟不存在违反前述减持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四、备查文件
乾泰中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